國立清華大學107學年度第2學期
板書基本能力檢定暨授證實施辦法
一、主 旨:培養優良國民教育師資,增進學生教學技能,增加就業能力。
二、報名資格:本校全體學生及校友。
三、報名方式:
(一)請於108年5月6日至10日填寫線上報名表,以及至本校南大校區行政大樓二樓中國語文學系系辦繳交手續、材料、評審等相關費用,每名新臺幣300元整,才算完成報名。
報名網址:https://docs.google.com/forms/d/e/1FAIpQLSf_EBbe4lABmM8NQtJ0Srj_nvbD6iNU6407_5jHETd9PH2Vdg/viewform?vc=0&c=0&w=1
(二)報名人數限80人,額滿為止,人數不足30人則停止舉辦(將儘速退費)。
(三)檢定當天請在校生務必攜帶學生證,校友請務必攜帶身份證備查。
四、檢定方式︰
(一)檢定內容:以國民小學高年級國語課本之內容為檢定範圍。
(二)檢定過程:
1.採用學校所備之小黑板、粉筆、板擦,在10分鐘內寫完40個字。
2.正楷書寫,由上而下,由右至左,1行5字,共8行。
(三)檢定時間:108年5月24日(星期五)第一場11:00/第二場12:40起
(四)檢定地點:本校中國語文學系系館二、三樓(南大校區)。
(五)檢定場次:於5月22日公告於中國語文學系網頁,請依各場次報到時間:第一場10:50/第二場12:30至中國語文學系系館一樓走廊報到。
五、檢定授證標準:
(一)本檢定合格證照分為:特優等、優等、甲等三種。
(二)檢定給分標準原則如下:(評分標準、評量表見附件)
1.特優等(95分以上)
2.優等(86至94分)
3.甲等(80至85分)
(三)79分(含)以下不予授證。同學可重新報名參加檢定。
(四)同學不滿意已授證等級,亦可重新報名參加檢定。
六、授證:凡檢定合格者,均於檢定後,核頒相當等級之證書。
七、附則︰本要點經中國語文學系系務辦公室會議通過後實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