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報名延至6/2(二)】最後一次舉辦板書基本能力檢定報名即日起5/25止,檢定日期:109/6/8(一)第一場11:40/第二場12:20
國立清華大學108學年度第2學期
板書基本能力檢定暨授證實施辦法
一、主 旨:培養優良國民教育師資,增進學生教學技能,增加就業能力。
二、報名資格:本校全體學生及校友。
三、報名方式:
(一)請於即日起至109年6月2日(二)填寫線上報名表,以及至本校南大校區中國語文學系系辦(行政大樓二樓)繳交手續、材料、評審等相關費用,每名新臺幣300元整,才算完成報名。
(二)報名人數限60人,額滿為止,人數不足30人則停止舉辦(將儘速退費)。
(三)檢定當天請在校生務必攜帶學生證,校友請務必攜帶身份證備查。
四、檢定方式︰
(一)檢定內容:以國民小學高年級國語課本之內容為檢定範圍。
(二)檢定過程:
1.採用學校所備之小黑板、粉筆、板擦,在10分鐘內寫完40個字。
2.正楷書寫,由上而下,由右至左,1行5字,共8行。
(三)檢定時間:109年6月8日(星期一)
第一場11:40/第二場12:20起
(四)檢定地點:本校中國語文學系系館二、三樓(南大校區)。
(五)檢定場次:於6月2日公告於中國語文學系網頁,請依各場次報到時間:第一場11:30/第二場12:10至中國語文學系系館一樓走廊報到。
五、檢定授證標準:
(一)本檢定合格證照分為:特優等、優等、甲等三種。
(二)檢定給分標準原則如下:(評分標準、評量表見附件)
1.特優等(95分以上)
2.優等(86至94分)
3.甲等(80至85分)
(三)79分(含)以下不予授證。同學可重新報名參加檢定。
(四)同學不滿意已授證等級,亦可重新報名參加檢定。
六、授證:凡檢定合格者,均於檢定後,核頒相當等級之證書。
七、附則︰本要點經中國語文學系系務辦公室會議通過後實施。本年度為最後一次辦理,往後本系不再辦理板書檢定。
國立清華大學板書基本能力檢定評分標準
一、評審委員︰
聘請校內或校外對書法或板書有研究者擔任評審;得分評審委員2名以上,扣分評審委員2名以上。
二、評分標準︰
(一)得分部分,分3項︰
1.用筆佔30 %。
2.結構佔40 %。
3.佈局佔30 %。(未依由上而下,由右而左的順序書寫者不給分。)
(二)扣分部分,分3項︰
1.書寫字體以國小國語課本字體(楷書)為標準,每錯1字扣2.5分,非標準字體扣1分。
2.凡次序顛倒或缺字補字,每1字扣2.5分。
3.10分鐘內未寫完40個字,每少寫1字扣3.5分。
(三)得分部分和扣分部分分開評審。
(四)4名評審成績的平均數(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)為得分,得分減扣分分數,即為受測者之總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