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】104學年度「華語口語表達能力檢定」歡迎報名,檢定時間6/17(五) 下午13:30

一、主  旨:旨在測試應試者華語標準發音與口語表達的準確程度和流利程度,提升對外華語教學人員之教學能力,並確立其專業地位,增加就業能力。 
二、報名資格:國立新竹教育大學中國語文學系碩士班華語教學組在校生。 
三、報名方式: 
(一) 報名時間︰105年6月6日(星期一)至6月13日(星期一)
上午9:00至11:30/下午1:30至5:00
(二) 報名地點及方式:至本校中國語文學系辦公室填寫報名表,並繳交材料、器材檢測、評審等相關費用,每名新台幣300元整。
四、檢定方式︰ 
(一)檢定題型及內容:
1.按照『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應試科目』範圍命題。
2.題型分為:單音節辨讀(15%)、雙音節詞與辨讀(15%)、短句朗讀(20%)、短文朗讀(25%)、短述(25%)。
3.試題內容:考核發音正確、吐字清楚、連音自然、斷詞斷句、語調語氣是否正確、表達語意是否流暢。
 
(二)評定標準:全程檢定時間8分鐘為度 
1.辨讀單音節字詞30個,測驗目標為華語單音節聲、韻、調之發音準確度。
2.雙音節詞語連讀15個,測試雙音節詞語中的連音變調、輕重音、輕聲、兒化詞合音呈現。
3.短句朗讀10句,測試句子中的輕重音、抑揚頓挫、語法、語氣詞(句尾)、語調及流暢度等適切表達。
4.短語朗讀150-200字,測試文章中語詞、語句停頓、連貫以及語調、語氣、整體語感之表現。
5.短述之時間以3分鐘為限,考核整體語言之語感、語速、語流與自然熟練程度。說話的語音清晰、咬字明朗、輕重緩急、有無贅詞停頓、節奏有致等,以及語言表達之整體情況。
 
(三)檢定時間:105年6月17日星期五下午13:30。    
(四)檢定地點:本校中國語文學系館一樓3101語言教室。
(五)報到時間:105年6月17日星期五下午13:00
(六)報到地點:3101教室    
 
五、及格標準與授證: 考試成績達71分(及格標準)以上者,由本系授予合格檢定證書。
六、附則︰本要點經中國語文學系系務會議通過後,即公布實施。 
          (本辦法及考試內容方式可至中國語文學系系網頁下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