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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活動】板書基本能力檢定5/14-18報名,5/25(五)中午12:20舉辦

圖片說明

  國立清華大學106學年度第2學期

板書基本能力檢定暨授證實施辦法
 
一、主  旨:培養優良國民教育師資,增進學生教學技能,增加就業能力。
二、報名資格:本校全體學生及校友。
三、報名方式:
(一)請於107年5月14至18日填寫線上報名表,5月22日前至本校中國語文學系辦公室(南大校區)繳交手續、材料、評審等相關費用,每名新臺幣300元整,才算完成報名。
     
(二)報名人數限80人,額滿為止,人數不足30人則停止舉辦(將儘速退費)。
(三)檢定當天請在校生務必攜帶學生證,校友請務必攜帶身份證備查。
四、檢定方式︰
(一)檢定內容:以國民小學高年級國語課本之內容為檢定範圍。
(二)檢定過程:
1.採用學校所備之小黑板、粉筆、板擦,在10分鐘內寫完40個字。
2.正楷書寫,由上而下,由右至左,1行5字,共8行。      
(三)檢定時間:107年5月25日(星期五)中午12:20起。   
(四)檢定地點:本校中國語文學系系館二、三樓(南大校區)。
(五)檢定場次:於5月24日公告於中國語文學系網頁,請依各場次報到時間至中國語文學系系館一樓走廊報到。     
五、檢定授證標準:
  (一)本檢定合格證照分為:特優等、優等、甲等三種。
  (二)檢定給分標準原則如下:(評分標準、評量表見附件)
         1.特優等(95分以上)
         2.優等(86至94分)
         3.甲等(80至85分)
  (三)79分(含)以下不予授證。同學可重新報名參加檢定。
  (四)同學不滿意已授證等級,亦可重新報名參加檢定。
六、授證:凡檢定合格者,均於檢定後,核頒相當等級之證書。
七、附則︰本要點經中國語文學系系務辦公室會議通過後實施。

 

 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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